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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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11-24 浏览:6221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学风和校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和“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2、2023、2024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一)“三好学生标兵”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5.2024-2025学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
(二)“自强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5.2025-2026学年度经学校认定为贫困生,生活俭朴;
6.智育积分排名位列班级前5%且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20%;
7.2024-2025学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
三、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标兵分配名额按学院学生总数的0.5%,共计30人;自强奖学金无名额限制。
四、评选方式及日程安排
(一)评选方式
“三好学生标兵”、“自强奖学金”按本人申请、各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的方式产生。由学生本人将“三好学生标兵”、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等材料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各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各学院召开院级评审会确定入围名单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汇总材料后召开校级评审会议,公示无异议,确定入选名单。
(二)日程安排
1.个人申报(11月24日-11月26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手写的《阜阳理工学院“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附件2)、《阜阳理工学院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以及2024-2025学年个人成绩单、综测、智育积分排名表(需有辅导员签字)、贫困生认定证明材料、三好学生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各学院初评(11月26日-12月5日)。各学院根据相关评选条件和评分细则,审核确定“三好学生标兵”入围学生名单以及“自强奖学金”入围学生名单,公示五日后,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3.学校评审。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获奖者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后进行表彰。
五、表彰与奖励
学院对荣获“三好学生标兵”、“自强奖学金”的个人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三好学生标兵奖励金额2000/人,自强奖学金奖励金额1500元/人。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12月7日前将院级评审报告、《阜阳理工学院“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附件2)、《阜阳理工学院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阜阳理工学院“三好学生标兵”各学院推荐表》(附件4)、《阜阳理工学院自强奖学金各学院推荐表》(附件5)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后勤楼209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三好学生标兵”需提交:年度“三好学生”证明、综测及智育成绩排名表、个人成绩单、其他荣誉证书或证明。
“自强奖学金”需提交:贫困生证明材料、综测及智育积分排名表、个人成绩单。
注意:“三好学生标兵”、自胜奖学金提交的相关支撑材料均需辅导员签字。
附件2、3及其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纸质版材料(申请表需手写),附件4、附件5提交纸质版材料(签字)且电子版材料“学院+荣誉”(如: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三好学生标兵)。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58-2689061
附件:1.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标兵各学院分配指标.xlsx
7.关于印发《阜阳理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doc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