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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阜阳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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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3-24 浏览:654
阜阳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办学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柔性引进”是指我校在不改变校外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吸引校外高层次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为我校各项事业发展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的人才引进模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柔性引进人才”,包括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四类。
第四条 柔性引进人才工作要按照“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总体思路,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用、聘约管理”。
第二章 聘任条件
第五条 柔性引进的人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须满足《阜阳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中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条件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愿意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和做出贡献。
(三)学术造诣较深,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显著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一般年龄不超过65岁,知名专家或有特殊贡献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仍在岗工作的,能就来我校开展柔性智力服务事宜与本人所在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受聘人员应保证完成所聘岗位工作任务的工作时间。
第六条 聘用类别及要求:
1.名誉教授:是学校授予校外人士的最高荣誉称号。应授予国内外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及社会各界中享有盛誉的著名领导人、活动家。
2.特聘教授:既有荣誉性质又承担一定义务的学术称号。应授予某一学科、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或学术带头人。
3.客座教授:与学校在某一领域、方向或研究项目、任务上开展合作的岗位。一般应聘请国内外高校、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行政部门的优秀人才。
4.兼职教授:兼职承担学校具体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岗位。一般应聘请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于受聘学科教授水平或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承担学校教学工作或学生指导工作或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人才。从事教学工作的兼职教授必须有长期的教学工作经验,且教学成果优秀。
第三章 职责及义务
第七条 名誉教授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提高学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二)对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起推动作用,同时有利于学校的工作和未来的发展。
(三)可邀请来学校作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校的重大活动。
(四)推荐并协助学校引进优秀人才,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第八条 特聘教授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规划提出重要指导性和战略性意见,能带领和扩大学科建设发展的方向和影响力。
(二)在国家科研项目、科技奖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方面给予有效的咨询指导,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国家级项目、奖项和高水平论文)。
(三)推动学校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的交流与合作。
(四)推荐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到学校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推荐并协助学校引进优秀人才,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五)领导或参与科技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指导申报各类教学项目,指导青年教师,参与人才培养等。
第九条 客座教授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组建合作团队,对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以及教学改革等方面建设规划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给予咨询及指导。
(二)不定期来校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或学术沙龙,介绍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和最新成果。
(三)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在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奖项、高水平论文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指导,并取得突出的成果。
(四)指导青年申报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参与人才培养,联合开展协同创新工作等。
第十条 兼职教授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讲授基础、专业课程或联合指导实习、实训及学位论文等。
(二)参与并支持联合建立实习基地、联合实验室、教学实训基地建设或联合承担省级及以上攻关项目,解决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和科技开发项目。
(三)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聘任程序
第十一条 柔性人才原则上按以下程序引进:
(一)应聘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应聘申请,同时提交个人简历及主要业绩成果证明。
(二)用人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方向规划和发展需要,组织相应的聘用会议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聘用意见或方案报人事处。上报材料应包括:《阜阳理工学院柔性引进人才用人单位综合意见表》(见附件1)《阜阳理工学院柔性引进人才审批表》(见附件2)、《阜阳理工学院柔性人才聘用合同》(模板见附件3)以及拟聘柔性人才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人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按程序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与拟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
第十二条 名誉教授可视实际情况简化程序,经校长审批后直接聘任。
第五章 聘用形式及待遇
第十三条 聘用形式:
(一)不在校内工作,采取与我校签订工作项目、任务协议等方式,为学校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
(二)定期或不定期来我校从事科研、学科及专业建设指导。
(三)通过协商确定的其他工作方式。
第十四条 薪酬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对于柔性引进的人才可实行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月薪制等多种形式的薪酬制度。学校根据聘任人员承担工作的性质、工作量,依据人力资源成本,协商确定相关待遇。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二)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实验室、配备助手以及办公室等。
(三)学校为从市外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在校工作期间的住宿条件和报销因来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具体根据工作方式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
(四)在聘期内以阜阳理工学院为第一单位取得突出成果(协议约定以外的),经学校认定,可按学校相关标准给予奖励。
(五)对人才引进、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等作出贡献的专家另行给予奖励。
第六章 管理及考核
第十五条 按照“谁需要、谁引进、谁管理”的原则,由引进部门进行管理,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服务与保障工作。
第十六条 柔性引进人才引进实行聘期管理。学校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由引进部门组织,聘期考核由学校组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合同自动解除。引进人才聘任期满,引进部门提前一个月对在聘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建议,学校根据工作实绩和引进部门的意见决定续聘或解聘。
第十七条 柔性引进人才在合同期内,以我校名义承接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归我校所有。合同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应向我校提交所有项目、成果、专利等的全部相关文件及资料,不得泄露、带走或私自转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聘期内,若订立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全面履行,或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原签订的协议中某些条款不相适应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聘用协议。
第十九条 引进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聘任协议:
(一)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
(三)履行协议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经考核不能胜任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名誉及利益造成损害的;
(五)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六)违反工作规程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完成约定的工作项目及任务。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阜阳理工学院柔性引进人才用人单位综合意见表
申报人姓名 | 设岗中层单位 | ||||
证件名称 | 申报岗位层次 | ||||
证件号码 | 拟聘教师职务 | ||||
会议 信息 |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
实到人员 姓名 | |||||
回避人员(原因) | |||||
如为通讯评审请说明具体原因 | |||||
基础 工作 | 是否审议人才安全审查意见 | 是( ) 否( ) | |||
是否审议学术科研方面意见 | 是( ) 否( ) | ||||
是否审议聘任合同内容 | 是( ) 否( ) | ||||
引进 以及 聘任 意见 | 票决情况 (票数) | 同意票数 ( ) | 不同意票数 ( ) | 弃权票数 ( ) | |
集体决议 (划√) | 同意( ) 不同意( ) | ||||
以上情况属实。
用人单位党政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党组织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限页内填写,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各存一份。 | ||||
附件2:
阜阳理工学院学院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一寸照片 | ||||
国 籍 | 政治面貌 | 宗教信仰 | |||||
职 称 | 最高学位 | 健康状况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从事专业 | 研究方向 | ||||||
拟引进形式 | 口名誉教授 □特聘教授 □客座教授 口兼职教授 | 拟引进学科 | |||||
聘任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工作简历 | |||||||
国内外主要学术兼职 | |||||||
获得的主要成果及荣誉称号 | |||||||
主要工作任务 | |||||||
引进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双面打印,提交时,请同时提交已起草的协议、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附件3:
编号:
阜阳理工学院柔性引进人才聘任合同
聘 用 方: 阜阳理工学院
受 聘 方 :
层次岗位:
校内单位:
阜阳理工学院人事处
甲 方: 阜阳理工学院
单位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169号
联系电话: 0558-2689198
乙 方 : 性 别: 出生日期: 国 籍: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丙 方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为保障甲乙丙三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吉 林大学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岗位聘期
1.甲方按“ ”岗位聘任乙方在丙方工作,所聘专业技术 职务为 。
2.聘期 年,聘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原则上聘期内每年实际来校工作天数不少于 。
第二条 目标任务
一、 岗位目标
。
二、工作任务
根据甲方和丙方发展建设需求,结合乙方特点优势,围绕岗位目 标,共同约定乙方聘期内工作任务如下:
(一)人才培养
1.每学年面向本科生开设 等科研方向和前沿领域系列讲座或报告至少 次。
2.积极参与或承担 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建 设等相关任务,重点做好 等相关工作。
3. 。
(二)科学研究
1.聘期内以第一责任作者且阜阳理工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 篇;其中, 的论文不少于 。
2.成功申报或联合申报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 项,项目经费总额度达到 万元。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项。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项。 5.出版有影响力专著 部。
6. 。
(三)团队建设
1.根据丙方学科建设实际情况,瞄准 学科发展前沿方向,加强或协助加强团队建设,开展创新性和前瞻性科学研究,不断提升团队和学科在国内国际上的排名和影响力。
2.培养或联合培养优秀青年学术科研骨干 名。
3. 。
(四)公共服务
1.围绕国家和行业战略发展需求,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 。
2.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 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社会治理等深度融合, 。
3.积极协助甲方和丙方人才招聘宣传工作,推荐引进优秀青年学术科研骨干 名。
3. 。
(五)对外交流与合作
1.积极推进与 等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所在学科的国际影响力。
2.积极邀请知名大学专家教授、著名学者来校访问讲学,每年不少于 人次。
3. 。
(六)其他
第三条 工作条件
为保障乙方在聘期内开展工作,共同约定甲方和丙方为乙方提供 工作条件如下:
1.聘期内 方为乙方提供薪酬人民币 元(税前;含
在甲方工作期间,须自行购买的大病和住院医疗及意外伤害等相应 的商业保险费用),按实际来校工作天数及审定工作量进行计算。
2.丙方结合乙方意向为乙方指定 名合作教师。
3.丙方统筹解决乙方来校工作所需办公和实验用房。
4.丙方每年度为乙方报销因来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次。
6.其他: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 甲方和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和丙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阜阳理工学院相关规定以及本合同对乙方进行管理和考核。
2.甲方和丙方应按约定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应条件。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和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相应工作条件时,乙方有权向甲方 有关职能部门或甲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2.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
3.乙方应按约定完成聘期工作任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利用
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所创造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开发、总结的概念、创意、文件及所出版的书籍,工作日志、培训材料、操作手册、音像资料等)均属职务成果,无论何种形态(文字、图画、音像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
4. 乙方应自行购买能够覆盖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大病和住院医疗及意外伤害等相应的商业保险,如遭遇因疾病治疗或意外伤害而发生的费用,在此商业保险中解决。甲方、丙方支付给乙方的待遇中经涵盖了保险费,乙方未购买上述商业保险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甲方、丙方对于非因甲方、丙方过错造成的乙方人身、财产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保证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相关单位商业秘 密、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要求,乙方应确定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知悉且允许其在甲方兼职工作,如因乙方相关行为侵犯第三方权益或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甲方、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丙方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阜阳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与管理办法》等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丙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 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因乙方个人原因在聘期结束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遇有特殊情 形的,按以下约定做相应处理:
(1)如乙方租住甲方住房的,须在离校前退还甲方,离校后三个月内未办理退房手续,视为放弃租住房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租住房并安排他人入住。
(2)如乙方配套科研经费未用完部分,应在离校前退回甲方; 乙方已使用的科研经费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机构审计,存在使用不合理情况的, 甲方有权追回相应部分科研经费。
(3)如乙方在职期间参加由甲方、丙方出资的培训,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服务期、费用承担等问题进行约定。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丙方有权要求乙 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审计费用等)。
第七条 其他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友好协 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当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方通过本合同中列明的乙方联系方式的任何一种,就本合同 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与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该地址亦为仲裁或诉讼时乙方合法的送达地址。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项,应由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乙方为外籍人员,需要同时签订外文版合同时,应以此中文版合同为准进行相应外文翻译;经翻译的外文版合同与此中文版合同内容不一致时,应以此中文版合同内容为准。
4.合同聘期内乙方待遇标准按该合同约定标准执行,不随甲方有关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丙方负责人)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阜阳理工学院柔性引进人才聘期期满考核表
聘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职称 | 从事专业 | |||||||||||
学历/学位 | 研究方向 | |||||||||||
聘用岗位 | ||||||||||||
聘期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实际到校工作时间 (共 天)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共 天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共 天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共 天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共 天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共 天 | |||||||||||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 ||||||||||||
教学工作情况
| 承担教学工作情况 | |||||||||||
学科建设工作情况 | 1、在所聘学科建设(学位点管理、学科评估、创新团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绩
| |||||||||||
2、在学科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 ||||||||||||
科研 工作 情况 | 聘任期间发表论文 | SCI期刊论文基本信息 (作者、题目、刊物、出版年、卷期页码) | SCI分区及影响因子 | ESI热点论文/ESI高被引论文 | 本人角色 (第一/通讯) | |||||||
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立项时间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项目经费 | ||||||||
获奖时间 | 获奖项目、获奖内容、颁奖部门 | 本人排名 | ||||||||||
引进部门考核 意见 |
考核结果:合格£ 不合格□
建议: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阜阳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办学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柔性引进”是指我校在不改变校外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吸引校外高层次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为我校各项事业发展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的人才引进模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柔性引进人才”,包括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四类。
第四条 柔性引进人才工作要按照“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总体思路,坚持“按需设岗、择优聘用、聘约管理”。
第二章 聘任条件
第五条 柔性引进的人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须满足《阜阳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中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条件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愿意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和做出贡献。
(三)学术造诣较深,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显著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一般年龄不超过65岁,知名专家或有特殊贡献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仍在岗工作的,能就来我校开展柔性智力服务事宜与本人所在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受聘人员应保证完成所聘岗位工作任务的工作时间。
第六条 聘用类别及要求:
1.名誉教授:是学校授予校外人士的最高荣誉称号。应授予国内外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及社会各界中享有盛誉的著名领导人、活动家。
2.特聘教授:既有荣誉性质又承担一定义务的学术称号。应授予某一学科、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或学术带头人。
3.客座教授:与学校在某一领域、方向或研究项目、任务上开展合作的岗位。一般应聘请国内外高校、企业、研究机构、行业协会、行政部门的优秀人才。
4.兼职教授:兼职承担学校具体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岗位。一般应聘请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于受聘学科教授水平或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承担学校教学工作或学生指导工作或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人才。从事教学工作的兼职教授必须有长期的教学工作经验,且教学成果优秀。
第三章 职责及义务
第七条 名誉教授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提高学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二)对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起推动作用,同时有利于学校的工作和未来的发展。
(三)可邀请来学校作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校的重大活动。
(四)推荐并协助学校引进优秀人才,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第八条 特聘教授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规划提出重要指导性和战略性意见,能带领和扩大学科建设发展的方向和影响力。
(二)在国家科研项目、科技奖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方面给予有效的咨询指导,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国家级项目、奖项和高水平论文)。
(三)推动学校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的交流与合作。
(四)推荐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到学校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推荐并协助学校引进优秀人才,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五)领导或参与科技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指导申报各类教学项目,指导青年教师,参与人才培养等。
第九条 客座教授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组建合作团队,对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以及教学改革等方面建设规划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给予咨询及指导。
(二)不定期来校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或学术沙龙,介绍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和最新成果。
(三)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在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奖项、高水平论文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指导,并取得突出的成果。
(四)指导青年申报各类教学、科研项目,参与人才培养,联合开展协同创新工作等。
第十条 兼职教授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讲授基础、专业课程或联合指导实习、实训及学位论文等。
(二)参与并支持联合建立实习基地、联合实验室、教学实训基地建设或联合承担省级及以上攻关项目,解决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和科技开发项目。
(三)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聘任程序
第十一条 柔性人才原则上按以下程序引进:
(一)应聘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应聘申请,同时提交个人简历及主要业绩成果证明。
(二)用人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方向规划和发展需要,组织相应的聘用会议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聘用意见或方案报人事处。上报材料应包括:《阜阳理工学院柔性引进人才用人单位综合意见表》(见附件1)《阜阳理工学院柔性引进人才审批表》(见附件2)、《阜阳理工学院柔性人才聘用合同》(模板见附件3)以及拟聘柔性人才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人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按程序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与拟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书。
第十二条 名誉教授可视实际情况简化程序,经校长审批后直接聘任。
第五章 聘用形式及待遇
第十三条 聘用形式:
(一)不在校内工作,采取与我校签订工作项目、任务协议等方式,为学校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
(二)定期或不定期来我校从事科研、学科及专业建设指导。
(三)通过协商确定的其他工作方式。
第十四条 薪酬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对于柔性引进的人才可实行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月薪制等多种形式的薪酬制度。学校根据聘任人员承担工作的性质、工作量,依据人力资源成本,协商确定相关待遇。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二)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实验室、配备助手以及办公室等。
(三)学校为从市外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在校工作期间的住宿条件和报销因来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具体根据工作方式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
(四)在聘期内以阜阳理工学院为第一单位取得突出成果(协议约定以外的),经学校认定,可按学校相关标准给予奖励。
(五)对人才引进、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等作出贡献的专家另行给予奖励。
第六章 管理及考核
第十五条 按照“谁需要、谁引进、谁管理”的原则,由引进部门进行管理,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服务与保障工作。
第十六条 柔性引进人才引进实行聘期管理。学校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由引进部门组织,聘期考核由学校组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合同自动解除。引进人才聘任期满,引进部门提前一个月对在聘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建议,学校根据工作实绩和引进部门的意见决定续聘或解聘。
第十七条 柔性引进人才在合同期内,以我校名义承接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归我校所有。合同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应向我校提交所有项目、成果、专利等的全部相关文件及资料,不得泄露、带走或私自转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聘期内,若订立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全面履行,或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原签订的协议中某些条款不相适应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聘用协议。
第十九条 引进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聘任协议:
(一)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
(三)履行协议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经考核不能胜任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名誉及利益造成损害的;
(五)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六)违反工作规程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完成约定的工作项目及任务。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阜阳理工学院柔性引进人才用人单位综合意见表
申报人姓名 | 设岗中层单位 | ||||
证件名称 | 申报岗位层次 | ||||
证件号码 | 拟聘教师职务 | ||||
会议 信息 |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
实到人员 姓名 | |||||
回避人员(原因) | |||||
如为通讯评审请说明具体原因 | |||||
基础 工作 | 是否审议人才安全审查意见 | 是( ) 否( ) | |||
是否审议学术科研方面意见 | 是( ) 否( ) | ||||
是否审议聘任合同内容 | 是( ) 否( ) | ||||
引进 以及 聘任 意见 | 票决情况 (票数) | 同意票数 ( ) | 不同意票数 ( ) | 弃权票数 ( ) | |
集体决议 (划√) | 同意( ) 不同意( ) | ||||
以上情况属实。
用人单位党政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党组织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限页内填写,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各存一份。 | ||||
附件2:
阜阳理工学院学院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审批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一寸照片 | ||||
国 籍 | 政治面貌 | 宗教信仰 | |||||
职 称 | 最高学位 | 健康状况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从事专业 | 研究方向 | ||||||
拟引进形式 | 口名誉教授 □特聘教授 □客座教授 口兼职教授 | 拟引进学科 | |||||
聘任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工作简历 | |||||||
国内外主要学术兼职 | |||||||
获得的主要成果及荣誉称号 | |||||||
主要工作任务 | |||||||
引进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双面打印,提交时,请同时提交已起草的协议、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附件3:
编号:
阜阳理工学院柔性引进人才聘任合同
聘 用 方: 阜阳理工学院
受 聘 方 :
层次岗位:
校内单位:
阜阳理工学院人事处
甲 方: 阜阳理工学院
单位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169号
联系电话: 0558-2689198
乙 方 : 性 别: 出生日期: 国 籍: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丙 方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为保障甲乙丙三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吉 林大学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岗位聘期
1.甲方按“ ”岗位聘任乙方在丙方工作,所聘专业技术 职务为 。
2.聘期 年,聘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原则上聘期内每年实际来校工作天数不少于 。
第二条 目标任务
一、 岗位目标
。
二、工作任务
根据甲方和丙方发展建设需求,结合乙方特点优势,围绕岗位目 标,共同约定乙方聘期内工作任务如下:
(一)人才培养
1.每学年面向本科生开设 等科研方向和前沿领域系列讲座或报告至少 次。
2.积极参与或承担 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建 设等相关任务,重点做好 等相关工作。
3. 。
(二)科学研究
1.聘期内以第一责任作者且阜阳理工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 篇;其中, 的论文不少于 。
2.成功申报或联合申报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 项,项目经费总额度达到 万元。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项。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项。 5.出版有影响力专著 部。
6. 。
(三)团队建设
1.根据丙方学科建设实际情况,瞄准 学科发展前沿方向,加强或协助加强团队建设,开展创新性和前瞻性科学研究,不断提升团队和学科在国内国际上的排名和影响力。
2.培养或联合培养优秀青年学术科研骨干 名。
3. 。
(四)公共服务
1.围绕国家和行业战略发展需求,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 。
2.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 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社会治理等深度融合, 。
3.积极协助甲方和丙方人才招聘宣传工作,推荐引进优秀青年学术科研骨干 名。
3. 。
(五)对外交流与合作
1.积极推进与 等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所在学科的国际影响力。
2.积极邀请知名大学专家教授、著名学者来校访问讲学,每年不少于 人次。
3. 。
(六)其他
第三条 工作条件
为保障乙方在聘期内开展工作,共同约定甲方和丙方为乙方提供 工作条件如下:
1.聘期内 方为乙方提供薪酬人民币 元(税前;含
在甲方工作期间,须自行购买的大病和住院医疗及意外伤害等相应 的商业保险费用),按实际来校工作天数及审定工作量进行计算。
2.丙方结合乙方意向为乙方指定 名合作教师。
3.丙方统筹解决乙方来校工作所需办公和实验用房。
4.丙方每年度为乙方报销因来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次。
6.其他: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 甲方和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和丙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阜阳理工学院相关规定以及本合同对乙方进行管理和考核。
2.甲方和丙方应按约定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应条件。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和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相应工作条件时,乙方有权向甲方 有关职能部门或甲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2.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
3.乙方应按约定完成聘期工作任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利用
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所创造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开发、总结的概念、创意、文件及所出版的书籍,工作日志、培训材料、操作手册、音像资料等)均属职务成果,无论何种形态(文字、图画、音像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
4. 乙方应自行购买能够覆盖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大病和住院医疗及意外伤害等相应的商业保险,如遭遇因疾病治疗或意外伤害而发生的费用,在此商业保险中解决。甲方、丙方支付给乙方的待遇中经涵盖了保险费,乙方未购买上述商业保险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甲方、丙方对于非因甲方、丙方过错造成的乙方人身、财产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保证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相关单位商业秘 密、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要求,乙方应确定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知悉且允许其在甲方兼职工作,如因乙方相关行为侵犯第三方权益或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甲方、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丙方有权利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阜阳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与管理办法》等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丙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 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因乙方个人原因在聘期结束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遇有特殊情 形的,按以下约定做相应处理:
(1)如乙方租住甲方住房的,须在离校前退还甲方,离校后三个月内未办理退房手续,视为放弃租住房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租住房并安排他人入住。
(2)如乙方配套科研经费未用完部分,应在离校前退回甲方; 乙方已使用的科研经费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机构审计,存在使用不合理情况的, 甲方有权追回相应部分科研经费。
(3)如乙方在职期间参加由甲方、丙方出资的培训,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服务期、费用承担等问题进行约定。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丙方有权要求乙 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审计费用等)。
第七条 其他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友好协 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当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方通过本合同中列明的乙方联系方式的任何一种,就本合同 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与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该地址亦为仲裁或诉讼时乙方合法的送达地址。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项,应由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乙方为外籍人员,需要同时签订外文版合同时,应以此中文版合同为准进行相应外文翻译;经翻译的外文版合同与此中文版合同内容不一致时,应以此中文版合同内容为准。
4.合同聘期内乙方待遇标准按该合同约定标准执行,不随甲方有关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丙方负责人)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阜阳理工学院柔性引进人才聘期期满考核表
聘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职称 | 从事专业 | |||||||||||
学历/学位 | 研究方向 | |||||||||||
聘用岗位 | ||||||||||||
聘期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实际到校工作时间 (共 天)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共 天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共 天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共 天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共 天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共 天 | |||||||||||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 ||||||||||||
教学工作情况
| 承担教学工作情况 | |||||||||||
学科建设工作情况 | 1、在所聘学科建设(学位点管理、学科评估、创新团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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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学科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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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工作 情况 | 聘任期间发表论文 | SCI期刊论文基本信息 (作者、题目、刊物、出版年、卷期页码) | SCI分区及影响因子 | ESI热点论文/ESI高被引论文 | 本人角色 (第一/通讯) | |||||||
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立项时间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项目经费 | ||||||||
获奖时间 | 获奖项目、获奖内容、颁奖部门 | 本人排名 | ||||||||||
引进部门考核 意见 |
考核结果:合格£ 不合格□
建议: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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