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潘兴晨 发布日期:2025-11-04 浏览:3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本次评选活动的评奖范围、奖项设置、申报程序与条件、评奖标准和评审程序等方面的要求详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以及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二、参评范围

本次“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面向“教育学”一级学科内容,申报者须知悉该学科的二级学科范畴。

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 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 论文;3. 咨询服务报告;4. 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今年我校分配的申报名额2项。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访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按评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个人所有材料按报送要求一并提交至科研处。

2.各申报者申报材料,按在限额统一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于11月7日下午5:00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科研处组织专家统一进行初选,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并公示推荐名单,并报送省规划办,由省规划办统一上传成果。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不受理个人申报,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单位报送材料包括:

1.寄送材料:每位申报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纸质《专区申报评审表》各3 份,每位申报者单独1 个U 盘(U 盘内含《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 版及加盖公章的PDF 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的PDF 版。U 盘表面粘贴“单位+姓名”标签)。

2.邮箱材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EXCEL 版和PDF 版,报送邮箱:758214690@qq.com (邮件名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人姓名)。

  六、其他

  专区申报相关问题详见附件1 中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实施办法、申报答疑》。

联系人:潘兴晨,联系电话:2689030

  附件: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1月4日

附件【相关附件: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教育学专项).zip